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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/修訂會議: 123
最新修訂日期: 2020-12-01
聯絡方式: 123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


107年04月30日106學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
107年06月28日106學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 


一、    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,以提升本校國際視野及學術競爭力,依據教育部「修正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」,訂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(以下簡稱本支應原則)。
二、    本支應原則適用對象:本校新聘與現職編制內及編制外特殊優秀教學及研究人員(含專任教師、研究人員、專業技術人員、技術教師及專案教師等)。 
前項新聘之特殊優秀教研人員,以國內第一次聘任者為限。
三、    特殊優秀人才之資格標準:
(一)    符合本校講座及特聘教授獎勵資格。
(二)    現職優秀教研人員於教學、研究、輔導與服務等面向績效優良有特殊成就,符合獎勵資格。
(三)    符合新聘優秀、新聘國際優秀人才獎勵資格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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